【招標公告】中創區CR22027地塊項目功能區二路燈工程
2025-04-03
1. 招標條件【中創區CR22027地塊項目功能區二路燈工程】由【南通盛榮置業有限公司】為建設主體,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中房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路燈工程】施工項目進行集團網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南通市中央創新區崇州大道東、科甲路南、觀山路西、世紀大道北】。 2.1.2建設規模: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約53.8萬元】。 2.1.4工期要求:【137】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4月15 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其中管線預埋4月15日~5月5日,燈具安裝7月5日~7月20日,驗收并移交城市照明管理處8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要求:【滿足城市照明管理處驗收要求】。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工程共分為【 1 】個標段,招標內容包括【中創區CR22027 地塊項目功能區二路燈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管、電線電纜、電纜井、路燈基礎、路燈控制箱、路燈供貨及安裝調試、路燈電表過戶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示工程全部內容】。 2.3 工作內容:【路燈工程的供貨、運輸、施工、檢驗、調試、城市照明管理處驗收合格、測繪、電表過戶、移交城市照明管理處、保修的全部工作內容】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2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的正式員工。 特別提醒:a.如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電子證書,并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電子證書或未手寫簽名或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視為項目負責人的資格不符合要求。 b.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江蘇省二級建造師的,必須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第 26 號)文件要求換發新的注冊證書電子證照,否則不予認可。 c.安管人員按新〔2023〕第5號文件要求換發新的電子證照,否則不予認可。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4】月【1】日以來在投標企業任職期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在【40】萬元及以上的【住宅項目路燈(或庭院燈)】工程施工,并在該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以上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或工程竣工驗收交接證明書或南通市住宅小區道路照明設施資產移交協議書】,如竣工驗收證明或工程竣工驗收交接證明書或南通市住宅小區道路照明設施資產移交協議書上未體現時間的,則該業績不予認可。如施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或工程竣工驗收交接證明書或南通市住宅小區道路照明設施資產移交協議書未能體現業績要求及項目負責人姓名的,則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3.4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指本項目要求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資格審查不通過。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本項目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對工程現場的集中踏勘和投標預備會。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按以下方式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04月 03 日至2025年04月 14 日9時 30分 4.3有意愿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將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需包含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掃描件發送至以下郵箱362580477@qq.com,并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電話確認報名成功后,招標文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電子招標文件與紙質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進行報名的供應商視為放棄投標資格。 5. 投標截止時間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年【04】月【 14 】日【0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pinkang.net/”網站是本工程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招標信息約定的唯一公開發布媒介。 所有信息資料在網站上一經公布,視為投標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進行了修改,招標人無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網上發出的文件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投標費用 9.1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投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9.2招標文件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投標人,售后不退,由投標人報名時向招標代理繳納。未交納招標文件費用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無論投標人是否中標,資料費概不退還。 9.3招標代理服務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由中標人支付。 10.聯系方式
【2025】年【04】月【03】日 |